我忘記日本是否批準海洋公約了。

如果批準了的話,在公海上出現這種問題應該上國際海事法院去吵。

不過呢,現在中日雙方都說這地方是自己的領海,絕對都不會說去國際法院 - 誰說了就等於誰承認這地方不是自己的。所以客觀來講,日本一開始抓人要送自己國家的法院,與其表麵的外交主張是合拍的。問題在於這個所屬權有爭議的情況下,在主張了自己的權力以後應該根據以往慣例處理。這樣雙方才有回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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