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為快樂之良藥。
酒量大小,隻是到達快樂彼岸的旅費多少而已,快樂本身並無二致。
☆ 所謂酒入愁腸,當你頹廢疲憊沮喪消沉之際,會越發地需要酒這種能讓人高興起來的東西,此時酒的滋味是越發的甘美。而平常日子裏,酒不過是一些五穀提煉物而已。
☆ 酒意6分至8分之間,是最酣暢的時刻,這段時間不好太長也不好太短。
短了可惜,未幾便呼呼大睡,白白浪費了前頭的鋪墊;但苦撐著不醉硬要延長至樂時分,那便如男女歡愛時的強忍不射:尋歡變苦行,實為逐末舍本。
故:酒到杯幹大丈夫,隨心所飲真君子。
☆ 古人雲:食肉者鄙。忘了是什麽來由、有什麽含義,但食肉者疲卻是真理,酒肉者尤疲,不能持久。
每當出門混吃混喝回來,次日再晨跑,總比平常容易氣喘心跳,極點提前來臨,一口氣若咬不住,便跑不下去了。而如果整周青衣素食,那往往跑完預定路程還意猶未盡,要光著膀子晃蕩半天才回家。
但要我戒了酒去換取能跑善跳,卻萬萬不能,嗬嗬,心理健康更重要嘛。
☆ 其實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不讓喝酒的,隻是執行上有寬嚴之分而已。
也就是說,宗教的本質是讓人痛苦,信教的本質是給自己找罪受。
既然這樣,如果一定要信教的話,還是選伊斯蘭比較好,至少它比較純粹和不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