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獻給被拆遷的人 看看人家楊明柱!


幹嗎自焚?!和自己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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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柱,一名種了幾十年菜的63歲老農,搬了個板凳緩緩地坐下來,不斷重複地說:“搶房子是被逼上梁山了,沒別的好辦法可想。”


  四年前,楊明柱的家被強遷掉,政府將地皮賣給開發商建商品樓;三年前,楊明柱帶領一行八九人闖入已經建成的樓盤,一口氣占領了三套房子。“這叫啥,這叫‘流氓對強盜’,你強拆了我的房子,就得還我房子,你不給,我就搶,搶了再和你理論。”如今,搶占房子引發的糾紛仍未完結。


  被兩戶釘子戶搶占了四套房子的鑫宇花園。


  釘子戶張金保搶占了一套房子,帶著10多個煤氣罐住下來。


  釘子戶楊明柱的兒子楊海山在展示祖屋的房屋所有權證。

  窗外大雨沒有停下來的跡象,很少有客戶光顧的售樓處顯得更加清閑。值班的男子斜倚在接待大廳沙發上,仰麵朝天地睡著了,鼾聲大作。


  這是一個叫做鑫宇花園的樓盤,坐落在黑龍江小城寧安市的東北角,正對著小城的繁華地段——鑫街廣場。


  47歲的房地產開發商李龍燮看起來十分焦躁,不是因為房子賣不出去,而是買房人正在找他的麻煩。


  5月6日一大早,這位來自吉林延吉的商人,給司機打了個電話,兩人在早點攤上吃了點東西後就匆匆動身了。上午10點,作為被告,他準時出現在了法庭上。官司已打了很多次,這一回,對峙現場從寧安法院轉移到牡丹江中院。


  告他的是買房人顏先生。三年前,顏先生將房款交給了李龍燮,可直到今天也未能入住,辛苦掙來的錢眼見就打了水漂,一怒將李龍燮告上法院,要求李龍燮“立即交房”。


  但李龍燮交不出房,因為房子已經被人占領了。


  強拆


  顏先生買中的房子在鑫宇花園臨街1號樓2號房,是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底商,與寧安市區的步行街和納涼廣場隻有三兩步之遙。房子“鐵將軍”把門,但鑰匙不在名義上的業主顏先生手裏,也不在開發商李龍燮手裏。


  掌握鑰匙的人叫做楊海山,一名35歲的醫院倉庫管理員。


  4月30日上午,楊海山表情輕鬆,從腰間取出一串鑰匙,麻利地打開2號房,讓記者進門。房間內沒有居家該有的陳設,倒是木頭杠子堆積成山,編織袋、紙箱和壞掉的兒童玩具車,橫七豎八地亂放,看起來像個廢品收購站。自行車、手推車,還有一輛摩托車,停靠在門後。


  楊海山嘿嘿笑說,值錢的東西,他都放在另外一個地方了。眼前這一堆亂七八糟的物品,無非想表明:房子已經“名花有主”,其他人別想打它主意。


  事實上,這套房子就是楊海山和他的父親楊明柱“搶”回來的。那是2007年7月20日,鑫宇花園即將竣工,楊明柱帶領一行八九人突然闖入李龍燮的工地,三下五除二解決了建築工人的阻礙,一口氣占領了1號樓2號房、3號房、4號房三套房子。


  “現在是啥都不怕了,有種他就再搶回去!”楊海山“啪”的一聲,將一份陳舊的“房屋所有權證”摔在了桌子上,語調一下子高亢起來。言下之意,他已經做好了決一死戰的最壞打算。


  這是楊海山祖屋的房產證。楊海山描述說,他楊家生活了數代的宅院很大,麵積超過760平方米,前後建有兩排住房,具備產權證書的建築物麵積是380多平方米。


  但是,那個鄰近鑫街的宅院,連帶周邊的190戶民居,在2006年被政府強拆了,地皮賣給了從延吉來的開發商李龍燮,李則在此地建起了鑫宇花園。


  四年前的3月15日,寧安市建設局張貼出“鑫街三期項目”的拆遷公告,楊海山才知道自己的祖屋快要被拆遷了,他跑到開發商那裏看房屋補償價目,每平方米補償640元,而當時周邊商品房的均價已接近1300元/平方米,楊家覺得這個補償款實在太低,無法接受。


  楊家提出加錢,拆遷公司不同意,漫長的協商無果,拆遷公司將問題交給建設局進行裁決。6月18日,建設局出具意見:640元/平方米的評估價是有科學依據的,希望楊家配合,而且發出了限期15天搬遷的通知——逾期不搬,將被強拆。


  至7月18日,絕大多數的拆遷戶已簽字,隻剩下4戶釘子戶,除了楊家,還有一家戶主叫張金保。楊家自始至終沒有在拆遷補償方案上簽字,那筆暫存在建設局戶頭上的補償款,戶主楊明柱一直不認賬,至今未領。


  當天中午,拆遷公司就對其中一戶實施了第一次強拆,頑抗的房主被多個工人抬了出來,房間隨後被拆掉。


  楊海山和他弟弟當時跑過去助威。楊海山在現場錄像,弟弟則給戶主送去一個擴音喇叭,用於在房頂上喊話。楊海山回憶說,當時他們的舉動將拆遷方激怒了。


  7月20日,第二次強拆開始,目標:楊家。


  那天楊家剛好來了親戚,一家人準備吃午飯的時候,突然有人敲門報信說,拆遷公司帶著大隊人馬到這邊來了。


  “法院、公安局、建設局出動了大小車輛四五十台,徑直開到家門口,警戒線拉開。”楊海山說。他的姥爺,一位80多歲的老人蹣跚著走到大門口,揪住一名法官的衣服,怒斥他們是強盜。說著,老人把法官衣服上的國徽往下扯,對方一直往後退。


  楊海山與表妹登上房頂,提前幾天準備的兩個大喇叭立刻支了起來。楊海山通過無線話筒對下麵的拆遷隊伍喊話,喊完之後,他照著手邊的《憲法》和《刑法》白皮書讀了幾段。


  當然,沒人聽他的“訓話”。


  十幾名警員一湧而進,楊海山老婆邊春雨,楊海山的一個表弟,一個表妹以及前來幫忙的一對朋友夫妻,都被當作楊海山家人,被扣上銬子,被連推帶拽地塞進了法院的麵包車,然後,“車子轟的一聲就開走了”。


  “廣場上看熱鬧的人有上千號,大家都看不過去了,法院也很清楚,他們抓了人就得趕緊跑,不跑就擔心被哄搶下來。”楊明柱妻子柯玉芬回憶到這一往事時,露出鄙夷的神色。


  拆遷方抓了人就跑了,房子除了大門被扒下,暫時沒有被拆掉。7月21日晚,法院和建設局分別派出一人與楊明柱父子談話。大意是,如果同意拆遷,抓進去的人可以立刻釋放。


  7月22日,蒙蒙細雨,更多警力包抄過來,聚集在楊明柱院子周圍。除了法院、公安局人員到場,防暴警察甚至交警也都集結待命,消防車、救護車也開了過來。


  一看這陣勢,楊明柱對兒子楊海山說:“完了,房子咱不要了,給他們!”


  法院很守規矩,房子拆了以後,抓進去的人,馬上就放了出來。


  搶房


  四年之後,楊海山指著鑫宇花園的房子,告訴記者:我們搶回來的這幾間房子,加起來270多平方米,雖然地皮在自己家先前宅基地的範圍內,但如果論麵積,其實是吃了不小的虧,當初應該多占幾間,搶下這棟樓一半數量的底商才差不多剛夠本兒。


  他的父親楊明柱,一名種了幾十年菜的63歲老農,搬了個板凳緩緩地坐下來,不斷重複地說:“搶房子是被逼上梁山了,沒別的好辦法可想。”


  強拆後一年間,楊家多次到建設局和法院找拆遷操辦人,要求他們兌現之前承諾的“三個月內買新房”、“提供周轉房”,但“沒人接話茬,十分失望”。楊海山說他還將建設局、拆遷公司、評估公司訴上法庭。“後來開庭了,我一看,當時參與強拆我們家的庭長,坐那裏當審判長了,這官司打著挺沒勁的。”


  一邊打官司,一邊上訪。楊海山有個妹妹,原來在上海打工,曾先後兩次到北京上訪,將材料遞給了國家信訪局。但材料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反饋。“手裏不攥著點東西,談判沒底氣,你去上訪都沒用,沒人搭理你。”楊海山說。


  一個大膽的計劃在楊海山心底萌生出來。“房子是法院出麵拆的,我就去纏住法院領導不放,他們沒招兒了,有一個人對我說,開發商的房子不是蓋完了嗎?那你就回去住。”但寧安法院的一名副院長說,法院的人沒有這麽說過。總之求告無門的楊海山生出了“住回去”的念頭,並極力慫恿父親楊明柱這麽做。


  2007年7月20日中午,即祖宅被強拆一周年之際,楊明柱開著四輪拖拉機,拉著一大車蒜頭從正在裝修施工的鑫宇花園西門衝了進去。


  “強拆我的房子,他們搞的是突然襲擊,搶他房子,我也不會提前打招呼。”楊明柱說。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激烈衝突,楊明柱備好了十來把鐮刀、斧頭,不但從網上買了好幾罐催淚劑,還找了幾個幫手。


  闖入工地的時候,整個建築物已經到了收尾階段,房間的地麵上全是黃土,窗戶也未安裝。楊家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舉將鑫宇花園臨街1號樓的2號房、3號房、4號房占了下來。


  三五個工人正在忙碌地趕工,有一對民工夫妻還在其中一間門麵房搭起蚊帳。楊家的突然“襲擊”,引起了小規模騷動,工友們以為是仇家上門打架了,一陣慌亂,在其他房間幹活的民工都跑了過來。


  不過衝突沒有出現。在了解到楊家意圖之後,包工頭一看沒自己什麽事,便一邊招呼工人繼續幹活,一邊給開發商李龍燮打了電話。李龍燮則報了警。


  110雖然出了警,但奇怪的是,這次警察沒有像一年前那樣動粗抓人。楊海山自己解釋說,因為當初自己祖屋被強拆屬於違法操作,法院與警察都心中有數,所以現在“願意睜一眼閉一眼”。


  施工隊也沒有因為房子被占而停下裝修,直到地麵鋪上了水泥,牆上刷好白漿,門窗也安裝好後,才離開。而這時候,楊海山一家已經把帶進來的一車大蒜,全部編好就等著拿到市場上去賣了,“啥都沒耽誤。”


  “這叫啥,這叫‘流氓對強盜’,你強拆了我的房子,就得還我房子,你不給,我就搶,搶了再和你理論。”楊海山說。


  在楊家搶回房子的半年後,賣菜的張金保也剪斷了開發商的鐵鏈子,帶著10多個煤氣罐,占據了鑫宇花園一間60多平方米的臨街店麵,將樓上的住戶都嚇壞了。


  62歲的張金保看起來已有了70歲老人的體態,表情木訥,不像是凶神惡煞的樣子。但這個老漢卻曾在1987年除夕,因故殺死了小舅子,蹲了20年監獄。2006年4月,獲減刑出獄,回到家中沒過幾天,“鑫街三期項目”的拆遷動員就如火如荼地熱鬧了起來。他的兒子王雲龍,也是當初扛到最後的四個釘子戶之一,補償款也始終沒有去領。


  12歲時,王雲龍隨母親改姓王。那一年,張金保被判死緩,入獄前他與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自覺愧對家人的張金保說,“我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兒子。”他將王雲龍支開了,就一個人對抗。


  從搶到房子那天起,張金保在裏麵一住就是兩年多,除了出來賣菜,寸步不出房門,與他一起鎖在房間內的,就是那10多個煤氣罐。


  寧安第一派出所的民警趕來勸他搬走,張金保卻淡淡地說:“要我出去也行,我出去以後,這棟樓就沒了。”自稱早年曾在軍工廠當過10多年工人的張金保,說他懂得“用化肥和柴油製作炸藥”的技術,還研究過用“電打火”裝置遠距離引爆煤氣罐的方式。他平靜地說著,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在準備做一件危險的玩火大事。


  未完的較量


  因為反強拆、又強搶開發商房子,楊明柱、楊海山父子一下子成了當地“名人”。如今,在寧安街頭走上一圈,半數以上縣城住戶都知道這個釘子戶“豁出命”抗爭的故事。


  自占到房子後,楊海山就開始了一係列“宣傳造勢”——


  最先掛到門外的,是兩三麵紅旗,還有毛澤東、鄧小平的畫像,從大街上看過來十分紮眼,後來在派出所的幹預下,去年底才拿了下來。


  門口那根高高的電線杆,也被派上用場,三個紅色喇叭並排掛在一起,一條白底黑字的橫幅赫然釘在牆上,寫著八個大字:“掛靠開發,違法拆遷”。早晨六點,從網上下載到MP3裏的抗戰歌曲,通過喇叭,對著鑫街廣場晨練的人群,每天都要高聲唱上個把小時。


  知情人透露,四年前搞拆遷時,寧安市國土局存在征用程序犯規的問題,事後,土地局受到了處罰,但處罰下達日,項目轄區內所有房屋已先後被推平了。作為開發商的李龍燮也不具備開發資質,借用了寧安福泰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名義,雖然李是幕後投資人,但所有注冊材料都是這家寧安當地公司的。這種借殼開發模式,也成了釘子戶質疑“鑫街三期項目”合法性的一處軟肋。


  外來的開發商李龍燮也沒有軟弱,三年來他一直在想法子趕跑占房的楊家與張金保,現在他還在與楊家與張金保對簿公堂,他也不諱言,想用武力驅逐的方式解決問題:“怎麽去解決這個事,我也沒有好方法,最好的方式當然是誰都不傷害到,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掉,如果法院都解決不了了,那我隻能自己去解決了。這麽幹耗著,損失太大了,他有損失,我損失更大,肯定不行。”他的官司打贏了,卻一直沒有執行。


  這次“殺回來”的釘子戶,似乎比從前“堅固”得多了。


  “咱沒啥背景,幾代老小都老實巴交,和同事和街坊都沒紅過臉,更別說打架了,完全是逼出來的。”楊海山說。但有意無意的,楊海山又會神秘地透露:他弟弟在北京打工,與某位大領導的姑爺混得很熟;法院裏有個什麽領導向著他,曾打電話對派出所民警說,別插手楊家搶房那檔事。這些真假莫辨的說法也令一部分人對楊家“刮目相看”。


  記者在寧安市政府、建設局、法院輾轉了解到,四年前直接負責“鑫街三期項目”的市委書記、建設局局長、法院院長現在均已換屆,新任的領導多以不熟知情況為由,不願過問這樣一個扯皮多年的爭訟。楊明柱直截了當地說,“新任領導不想給前任‘擦屁股’,所以這事兒就懸著了。”


  當地坊間還傳言,現在官方實際上已默許將鑫宇花園的房子給了楊明柱和張金保。但這個說法受到寧安拆遷辦主任金洪楠的斷然否定:“那是人家開發商的房子,除非李龍燮自願,誰敢默許?李龍燮告了他們,法院的判決也下來了,他們拒不執行,就是不搬,這是啥行為啊?犯罪啊!”


  楊家其實也很著急。搶回來的房子畢竟無名無分,這麽幹耗著也不是辦法。楊海山希望法院斡旋,最好能在附近小區置換一處麵積與當初房子差不多的住宅。


  法院也的確給楊海山列舉了幾個換房方案,但有些樓盤,他覺得位置不好,有些位置尚可,但房子還在圖紙上,是遙遙無期的事。前幾日,法院又與楊海山一家有過協商,提供的是三個備選小區。楊海山還想再考慮一下,沒有決定下來。


  最焦頭爛額的是開發商李龍燮,交了購房款領不到房子的三名買房人起訴他,他起訴搶占了房子的釘子戶,官司打得一塌糊塗,剪不斷,理還亂。“你有什麽不滿,找政府說去,房子又不是我給你拆的。我是來蓋房的,蓋房之前所有房子都拆掉了,手續也都辦齊了。”李龍燮很委屈地說,釘子戶對拆遷不滿,但這怪不著他,而且他已平白無故掏出來十幾萬塊錢違約金,“你以為蓋房子能掙幾個錢?”


  這幾天,李龍燮的肺炎更嚴重了,他一邊打著點滴,一邊慢吞吞地說:“前前後後,其實拆遷戶不是受害者,我才是。”


  2010-05-18 10:47 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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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鬱悶 -昏混- 給 昏混 發送悄悄話 昏混 的博客首頁 (62 bytes) () 06/16/2010 postreply 22:17:17

當釘子戶?抗爭?最後吃虧的都是釘子戶,所以差不多就從了吧, -卷卷- 給 卷卷 發送悄悄話 卷卷 的博客首頁 (36 bytes) () 06/16/2010 postreply 22:22:35

俺就是看不慣自焚的而已。 從了吧?! 哈哈哈 -昏混- 給 昏混 發送悄悄話 昏混 的博客首頁 (18 bytes) () 06/16/2010 postreply 22:28:25

tks~ -卷卷- 給 卷卷 發送悄悄話 卷卷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6/2010 postreply 2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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