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懂了!

回答: 房子是我的,我給燒了,算不算犯法風起2010-06-15 16:41:06

以前新宿有一個專門給手機解鎖的華人公司被查封的時候,該公司的老板對著前來采訪的鏡頭義憤填膺發表的也是同樣的邏輯:自己的手機想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否則就是侵犯人權。但是這並不能阻止警察將其帶走。

事實上,這個問題很簡單,不就是涉及到對自己財產的處分權麽。如果你買個手機不準備加入任何一家通信公司來使用,那你想怎麽折騰就怎麽折騰,手機公司也根本不會幹涉。

當然如果法律規定手機公司不許加鎖,如同香港那樣,那就另當別論了。這裏麵沒有什麽道德不道德,強勢不強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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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看懂了! -轉眼又黃昏- 給 轉眼又黃昏 發送悄悄話 轉眼又黃昏 的博客首頁 (18 bytes) () 06/15/2010 postreply 19: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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