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未必喜歡他,可國家的做法也比較蠢

回答: 那次是非法經營罪甘茂錦2009-11-25 06: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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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他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拒之門外也可以。中國特色,不用跟外國一樣。 -東京的鱉- 給 東京的鱉 發送悄悄話 東京的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5/2009 postreply 06:20:15

你憲法寫在那裏呀,要不你就修憲 -甘茂錦- 給 甘茂錦 發送悄悄話 甘茂錦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5/2009 postreply 06:22:26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那是理想,不是現實。 -東京的鱉- 給 東京的鱉 發送悄悄話 東京的鱉 的博客首頁 (234 bytes) () 11/25/2009 postreply 06:30:15

所以有問題 -甘茂錦- 給 甘茂錦 發送悄悄話 甘茂錦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5/2009 postreply 0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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