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簽證期限問題
持有日本護照,今年2月辦的一年多次中國簽證,每次可滯在90天。
護照上寫,請於2010年2月23日前入境,入境後何以停留90天。
現在我不清楚的是:我計劃12月初去中國,停留3個月,明年2010年3月初回來(90天內),而有的旅行社說在中國隻能呆到2月23日前,我的理解是,2010-02-23是進入中國的期限,進去後可以90天,12月初去,到3月初離境是可以的。否則我就要從新辦護照和簽證,很麻煩的。
所以發貼,請教諸位,如何正確的理解這個簽證,先謝謝了。
有問題請教各位,詳細請進
所有跟帖:
•
你的理解是對的吧
-精神潔癖-
♀
(4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3:23:50
•
對麽?
-六甲山翁-
♂
(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3:30:33
•
和你理解的一樣
-千纏-
♀
(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3:30:11
•
你是對的,雖然我不會去拿日本護照。這旅行社是騙子吧,連這都不懂。
-東洋新卒-
♂
(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3:38:46
•
不是不用中國簽證就能呆2星期麽?
-小懶熊-
♀
(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3:44:34
•
你的理解沒錯,過了2月23號你就沒資格入境了
-梅酒-
♀
(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3:45:00
•
謝謝諸位熱心回貼,我就這樣放心回去好了
-nakatsu_akira-
♂
(0 bytes)
()
10/22/2009 postreply
0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