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是外派1,2年還回來,你可以留守等待,當然,又要上班

又要帶娃困難不可想像,可以先輪流把父母公婆辦過來幫你,等孩兒到了3,4歲以後,一個人帶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要是你勞工是屬於海龜了,那你還是一起回去吧。無論什麽,兩個人一起麵對。再說,也不應該有那麽多不安,回到故鄉,又有那麽多親人,該比在異鄉感到踏實才對呀。30年分居?還能叫家麽?我非常讚同樓下偶爾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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