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專欄,萬維鋼的精英日課第一季的聽書後感。 挑些觸動我的文字來加強記憶。
7. the Attention Merchants: the epic scramble to get inside our heads, written by Tim Wu
商家們都在拚命爭奪國民總時間,也就是爭奪我們的注意力。
把人類注意力商業化的曆史,起源於1833年,那一年是道光十三年(中國當年也有了史上第一份中文雜誌,某德國傳教士創辦的《東西洋考每月統計傳》)。Benjamin Day創辦了《紐約太陽報》,史上第一份真正的大眾傳媒,才有了公共輿論的概念。也是第一個意識到資源不夠用的人。
人的注意力有兩個特點, 第一, 任何時候都在花費注意力,隨時產生隨時花掉。第二,人的大腦善於忽略信息。
注意力爭奪戰上升了一個維度,從一維變成兩維圖像。1860年法國的海報藝術家, Jules Cheret, 朱爾謝雷, 主要貢獻就是香豔。 這種海報成功的關鍵在於營造一種人物馬上就要跑出畫麵的動感場景。
大眾傳媒從來就不是高雅的產物,從一開始的定位就是低俗的。看完內容還抱怨低俗,是你把注意力用錯了地方。
隻要你能取得注意力,你就能擺弄人心。早在1923年,就有人總結了一套“科學廣告”的理論。第一, 需求工程學, 用新需求解決老問題, 例如喝橙汁;或者,為了發明需求,先給你發明一個問題, 例如口臭。第二,品牌。 對高級廣告商來說,品牌,其實是一種信仰。 要求廣告人賦予品牌精神內涵。第三,靶向廣告。女人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從來沒讓廣告商失望過。女人很願意模仿那些名人和社會地位比較高的人,於是發明了明星代言。第四,廣告的最高境界,就是製造一個新社會習俗。
第一個大規模注意力收割武器出現, 就是收音機。曆史上第一個情景喜劇是NBC廣播的《阿莫斯和安迪》,開創了黃金時間這個概念。同一個時間,做同一件事,這是意識共享,共同的體驗。這是一個無比可怕的機器,能把所有人團結起來,像一個人一樣行動。 把這個力量用到極致的,就是曾經的廣告人, 阿道夫希特勒。
宣傳,是比廣告更厲害的武器,是擺弄人心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好的廣告,其實是增加了我們的自由,就是你知道世界上有各種不同的選擇,而且這些選擇對你來說都是可實現的。
宣傳是一個強橫的力量, 不但隻告訴你一種選項,而且還能讓你對其他選項一無所知。即使你聽說過其他選項,宣傳也能讓你相信,其他選項也是無法想象,不可接受的。要達到這種水平的宣傳, 就得對人的注意力進行全麵控製。
時至今天,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媒體能夠做到對人注意力的全麵控製,各國都認為這麽做是不道德的,人民也高度警惕。
電視台到底是為誰服務的?美國電視史是電視台,廣告商,觀眾三方鬥爭的結果。 NBC的駱駝新聞被廣告商所主導。CBS推出了獨立的好新聞,直接幹翻了大搞紅色恐怖的參議員麥卡錫(典型的宣傳主義政客,通過煽動對少數人的仇恨加強自己的權力)。這是曆史上第一次一個私人媒體打敗了政府宣傳, 也是從那時起,美國人重新重視憲法第一修正案,發現言論自由的確對國家政治生活有很好的影響。五十年代電視業的一個重大成就,就是發明了,真人秀。反電視廣告的利器,遙控器。然後電視台節節敗退。廣告也不得不更精彩,把觀眾留住不換台。
中國第一封電子郵件是1987年9月14日發出來的,發信地點是北京計算機應用技術研究所。
早期互聯網的殺手應用是AOL讓用戶自己製造內容,做電子社區,還有一個就是電子郵件。AOL留下一條無比寶貴的經驗,那就是用戶之間的社交互動也可以供注意力商人收割。互聯網的本質不是什麽中心化的優質內容,而是社交。人們對親朋好友的關注程度勝過看電視。
不同於《時代周刊》以大人物為核心,《人物》雜誌以主流媒體姿態報導演藝明星,很多正麵采訪,絕對沒有謠言。到1991年,《人物》是全世界利潤最高的雜誌。
明星給粉絲提供的真正價值,也許並不是低俗,而是過好自己的精彩生活,讓我們仰望和羨慕就行了。明星收割注意力的商業模式變了,過去明星靠演技謀殺,而現在明星靠的是名望。明星就是積累名望,然後把名望變現,他們就是注意力商人。
再好的夢也會醒來。去中心,無組織的東西好是好,但是不賺錢,想要賺錢,就得有個中心把力量組織起來。單純美好的業餘生產力時代(人人免費寫博客,參與貢獻公共內容的時代)就此終結。
在整個21世紀頭十年,所有做內容的互聯網注意力商人都不賺錢。因為注意力商人太多,廣告商不夠用了。那些有爭議,吸引眼球的政治話題對大品牌根本就沒有吸引力。不顧體麵的政治爭論,沒有底線的娛樂八卦,無需技術含量的生活瑣事,這些東西很能吸引注意力,但是它們吸引來的注意力不值錢。所以為什麽要有主流媒體,立場公正,政治正確,品味高雅,想法先進,上得了正席。上得了正席未必掙錢,但是上不了正席肯定不能持久地掙錢。
2010年以前,隻有Google,通過互聯網廣告賺錢了。對用戶來說,搜索這個詞,就是想了解這方麵的信息,不會反感看到相關的廣告,甚至是樂意看到廣告,這就是雙贏。
Facebook的like,可能是社交網站最偉大的發明。但我們就是愛看狀態,還更愛發狀態。facebook真正迎合的是自戀。
技術進步推動文化變革。每次出現新的技術,注意力商人就要探索新的開采注意力的手段。
最好的辦法,就是寧可花錢,不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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