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維護公司股價穩定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近期,A股市場出現非理性下跌,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權益,中國證監會於2015年7月8日下發《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5]51號)。現將有關事項進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上市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後立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製定包括但不限於大股東增持、董監高增持、公司回購股份、員工持股計劃、股權激勵等維護公司股價的具體方案。
鼓勵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積極增持;存在違規減持的,建議增持股票金額不低於原違規減持金額,鼓勵采取積極態度自查自糾;停牌公司也應提出股票增持的具體方案。
二、上市公司股票價格連續十個交易日內累計跌幅超過30%的,必須於本通知發布之日後兩日內公告維護股價穩定的具體方案。
三、上市公司股票價格連續十個交易日內累計跌幅超過30%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為穩定公司股價,可以在籌劃重大事項停牌前增持本公司股票,不受窗口期限製。通過上述方式購買的本公司股票6個月內不得減持。
四、各上市公司應積極通過交易所“e互動”或“互動易”平台、召開投資者說明會等各種方式向市場說明維護公司股價穩定的具體方案,介紹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及管理層對公司未來發展的討論與分析,加強投資者關係管理,做好投資者溝通工作,堅定投資者信心。
五、各上市公司於7月10日下午16:00前將穩定股價情況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我局。
特此通知。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