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金的問題

請教日壇的前輩一個關於年金問題。
本人為永住資格  已經交厚生年金14年了, 日本有不動產,因為一些原因要辭職回國定居,已經交付的年金該如何處理?回國期間不動產打算出租
主要是不想失去永住的資格,又不想這14年的年金白交了,該怎麽辦比較好呢?
查了一下 據說外國人回國可以退一部分,但是好像退的很少,而且這樣拿了退的部分的話 不知道對永住有無影響?
萬分感謝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