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日中國人圈裏最熱鬧的話題,不是日本人被伊斯蘭國武裝勢力綁架,而是做代購被捕。
案例有二:一是3名中國人廚師發現國內尿不濕好賣,於是在上班空隙跑超市跑藥妝店跑郵局,往國內倒騰尿不濕,確實掙了一點錢。去年10月,日本警察闖進店裏,把3人都逮了,最後遣送回國。
二是1月19日,在京都外國語大學工作的一名中國女性,也因為利用業餘時間做代購,日本警察抄了她的家,發現她玩得很大:3年期間利潤至少掙了1000萬日元(約52萬元人民幣)。
這位中國人女性在被捕後,第一反應和3位廚師一樣:我往中國倒騰些東西,犯了什麽罪?
其實,罪名會有三條:
第一,違反出入國管理法罪。具體來說,就是“資格外活動”。
每一位外國人呆在日本,都需要簽證,也就是“資格”。簽證分成“留學”、“就職”、“經營”、“人文活動”、“研修”等幾大類,你拿什麽簽證幹什麽活,不可逾越。一旦逾越,那就是“資格外活動”。譬如說,中國廚師到日本的飯店來炒菜,他應該是“就職”簽證。這個“就職”簽證就規定你隻能在受雇傭的公司裏從事符合你職業的工作。你放下菜刀去折騰尿不濕,就屬於“資格外活動”。
像在京都外國語大學工作的這一名中國女性,雖然隻是一名簽約職員(合同工),但是她依據這一份工作向如果管理局申請的在日簽證,很可能就是“就職”或者“人文活動”簽證。這樣的話,你隻能在學校裏做些事,而不能去倒騰洗麵奶納豆素。
第二,涉嫌偷稅漏稅。
做代購,屬於貿易活動。在日本,從事貿易活動的,隻能是有法務局準許的有相關經營資格的公司,或者自營者(個體戶)。企業毫無疑問要照章納稅。而個體戶也必須自我申報納稅。偷逃稅就屬於違法,輕則罰款,重則坐牢。京都外國語大學的那一位中國人女職員被控從2011年以來,代購金額至少達到3500萬日元(約185萬元人民幣),純利潤為1000萬日元,那麽如果征稅的話,根據營業額,她至少要繳納5%-8%的消費稅。如果純利潤達到1000萬日元的話,估計她還得另外繳納300萬日元的個人所得稅。粗略估算,她至少偷稅漏稅500萬日元(約26萬元人民幣)以上。
第三,涉嫌洗錢。
由於做代購需要大量的現金往來,根據日本的法律規定,個人超過100萬日元帶入日本境內,必須向海關申報。當然許多人都不願意去申報,但是一旦被發現,那就是會被“有法必糾”。
像這一位大學的女職員,她有3500萬日元的營業額,也就意味著她一定要從中國拿回這筆錢才能繼續做生意。但是,日本的銀行沒有她的國際貿易的交易記錄和貨款交割記錄。那麽,這錢是從什麽渠道帶入日本的?於是,很容易被懷疑通過不正當手段洗錢,或者違反法律規定偷帶入境。
所以,當你每次大包小包地往日本郵局送的時候,郵局可能不會管你,但是日本海關卻把你的郵寄記錄整理得清清楚楚,給出入國管理局一照會,你是否有資格做代購,是否合法?一清二楚。
在中國,做淘寶成為許多人的副業,因為政府還沒有要求你交稅。但是,到了日本,情況就不一樣,你做代購,有可能就變成違法。所以,不能把中國人的一些理念也當作日本人的理念來做。在一個高度法製化的國家裏,隻有“安分守紀”才是生存的最大保險。
來源 徐靜波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