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我需要每天橫穿這個城市開車26公裏去上班,為了不遲到隻能趕在早高峰前穿過市區,然後在單位樓下的食堂吃早餐。
最喜歡吃的是拌麵。十幾個鐵碗一字擺開,老板依次在每個碗底倒入些醬油和鹽,然後二兩一撮的麵一撮撮地放到漏勺裏掛在湯鍋邊,燒個一兩分鍾撈起瀝幹,倒入鐵碗,食客自己端著鐵碗,根據喜好加入調料,澆上熱油,攪拌均勻就可以吃了。
我最喜歡的調料是蔥段和辣椒末,而且一定是先加蔥段,鋪在麵上,然後加辣椒末,再淋上一勺熱油,把辣椒末激得翻騰冒煙,慢慢擴散開去,蔥段也被燙得顏色鮮綠起來,飄起一股蔥香,最後把麵反複夾起放下,讓麵上的滾燙調料和底下的醬油鹽混合均勻,儀式才告結束。
這樣弄出來的拌麵,鮮香熱辣,呼啦啦一通下去,從嘴到胃的舒爽安逸,吃完回辦公室喝口清茶,精神振奮地開始看資料。我試過隻加蔥段或者隻加辣椒末,甚至連蔥段和辣椒末的順序調一下都沒有原來的好吃,非常奇怪。
後來因為換工作,就進不去原來的食堂了,找了幾個吃拌麵的地方,都沒有原來的那個味。實在想吃的時候也在家裏弄過,終究太麻煩,放棄了。
人的一生多少要追求一些NB閃閃,但你認為的NB閃閃和大家認為的NB閃閃往往不一致,比如王陽明最NB閃閃的時刻當然是龍場悟道的那個夜晚,但在世人眼中,後來他東征西討戰無不勝的時代才是光芒萬丈的。我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才會成為老婆孩子眼中NB閃閃的人,但總覺得那時候的拌麵是至高的美味,雖然它隻要2塊錢一碗,也遺憾的是它隻有2塊錢一碗,不然應該會更有名氣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