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去跟人家“利益衝突”,就沒有其它可以溜娃的地方了?
我記得很久以前公園廣場的早晨和黃昏,都有很多開著音樂鍛煉的人群,大家並不覺得被冒犯,
這個也算是中國的一種特殊文化嘛,為啥現在就要那麽反對了呢,
如果開高分貝喇叭炒到居民了自然不好,不過那是秩序維護的範疇,加強引導管理就好了。
總之給“大媽”這個群體貼上“文革”標簽當怪物妖魔化,是很下作的做法。
並且國內很多黑大媽的文章的真實性都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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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時候溜娃才是合理??中國人就是把老年人抬得太高才出的問題。
-閃光的貝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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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014 postreply
0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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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就說離譜了,你認識幾個大媽啊
-人約黃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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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014 postreply
01: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