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高速上堵車。 就打方向想換個車道。 前輪還沒有碰到車線。 後麵一摩托就刷的摔倒另外一個車道裏。 本來我心裏責任是一半的一半。 而且警察來了七八個恨不得放大鏡的找也沒有在我家車體上找到摩擦的痕跡。 後來就都交給保險公司了。 隔了幾天保險公司來電話說是要我們承擔70%。 因為第一次遭遇事故。所以想著人沒事就好。 70%就70%吧。 保險費長是肯定了。50和70也沒有多大區別。 後來保險公司還郵寄了一封大概是事故處理的信。 不料昨天又來電話說是改90%了。對方的二手摩托報廢外加頭盔一共賠償80萬。
這已經訂好的事情咋還能變化啊。而且90%也太多了吧。 我能提出不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