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送孩子鋼琴課(他一直周一上),是這個月頭一次課,給老師8000日元。老師接過後,在信封上邊寫邊說,這是六月的月謝。我一楞,忙說對不起,趕快有掏出8000,補上7月的。。。
後來一想,不對啊。6月第一次課原本是6月3日(月),但那天孩子不上課,我們去了京都奈良伊勢那邊玩,沒有上課,補課的時候因為把孩子從公文教室直接送到鋼琴教室的,忘帶月謝袋子,直接從錢包裏掏出8000日元,直接交給老師的。後來第二周再上鋼琴課時,還給老師空月謝袋。
估計老師那麽多學生,這也是個小錢,偶爾也會糊塗。不會故意多要8000。我倆關係也挺好的。但我也沒有記賬習慣,沒有任何證據說明我已經交過6月的了。
吃一塹長一智吧。以後永遠把錢放在月謝口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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