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由三個孩子繼承平分。剩下的半個家,半個房,一半存款,老頭的退休金由老頭自己支配。媽媽遺留下來的一切,不管是否值錢,都有特別的,唯一的。裏麵有太多的家庭元素和符號。這個案例裏,那40萬元裏就有媽媽的一半,外人拿走肯定讓其子女不舒服。房子和其他財物也一樣。不信,哪位自己親身體會和經曆一下就懂了。外人來繼承媽媽的遺產的份額(平分的話,老頭得12.5%),至少不是所有人都認可吧,也不可能是媽媽生前的願望。老頭再婚的另一個問題是,他必須向子女交代清楚,即他死後跟誰埋在一起,前邊的還是後邊的? 這就是老人再婚時,子女糾結的地方。各位想想和討論吧。
必須看: 不反對父親再婚,但要先分家,老頭先放棄媽的遺產的繼承權,半個家,半個房,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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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得合情合理。但家1半是父親的,而且,按理說,配偶也有繼承權,也就是說,應1/4拿出來給子女分吧。
-洋洋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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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3 postreply
09: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