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另一碼事。這個我也能夠理解。

但是這種感情和社會福利的精神是不一致的。尤其作為safety net的社會救濟,其對象應該包括居住在這個社會中的所有人,隻要滿足生活水準上的要件就能夠獲得救濟。國籍,出身,職業等不成為獲得要件。擁有國籍通常被稱為公民,公民所特有的權利和被救濟權沒有相關關係。

至於說和國民年金的數額比較的問題,我也覺得這個不合理。但是這種不合理屬於金額或者說分配數量上的不合理,和分配對象無關。難道說外國人拿到多於國民年金數量的救濟金不合理,日本人拿了就合理了嗎? 顯然不是這麽回事情。

社會救濟確實有很多不合理乃至謬誤的地方,但是我覺得片麵強調外國人獲得救濟的現象非但沒有撓到癢處,反而有被狹隘的民族主義思潮濫用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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