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時代和A相識,那時我倆周末都在一所中文學校打工,因為投緣成為了朋友。
A當時在名門大學讀碩士,年輕的美女,已婚。
A和她丈夫是經她丈夫的姐姐介紹認識的(她丈夫在日本工作,她丈夫的姐姐和她父母相識),兩人隻在國內見過一次麵,她父母十分滿意(覺得在日本工作,經濟條件好)。A也向往日本,就辭掉了國內電視台的工作來日。
A來日本後第一年是家庭主婦,對於這個角色,她感覺太無聊了,每天無所事事。隨即開始學習,來日第二年進入名門大學。
隨著交往加深,A吐露出對丈夫的不滿意。大致是為人本分,但是在普通公司幹著普通的工作,進取心欠缺。也知道A的一個學中文的日本人對她抱有相當的好感(從外表到從事的工作,確實比她丈夫強)。
A的父母堅決反對。
我的意見是如果確實不想違背自己的心,那就離完婚後再和其他人交往。
A離婚後開始麵臨就職的壓力,她笑說已經沒有退路。
她向往在日本的大企業工作,這讓她的就職路頗為艱辛。不過我不太擔心,她漂亮而且聰明。果然,最後去了理想的企業。
我想接下來應該是和那個學中文的日本人交往了。結果並沒有。
A說日本人的追求確實讓她發現了婚姻的脆弱。但是拒絕了日本人後,她更清楚地看到了在沒有任何退路的情況下,自己的決心。
A當時想進入那家大公司後將來回中國,沒想到在工作中結識了一位日本人律師。現在兩人有了可愛的孩子。
A現在一邊照顧家庭,一邊努力工作。
她說這份工作是在她人生最關鍵的時候得到的。必須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