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無條件投降是有明文規定日本國土。。如要更改需要所有原來簽約國認可

這是常識,可日本人就是有意不認這種常識。。。而想單方麵take advantage...如果這都行,那隻能重新來過了。。這叫典型的貪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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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是憲法規定不能用武力解決爭端麽 -cavebear- 給 cavebear 發送悄悄話 cavebear 的博客首頁 (29 bytes) () 08/16/2012 postreply 10: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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