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美國每年有3500多萬人會吃到交通罰單,按平均每張150美元計算,美國人每年僅因罰單一項就要破財50多億美元。記得前兩年亞城交通嚴打期間,警察為完成政府交給的200萬大刀創收指標,以換來XX輛警車擴充裝備,街邊路口,那真是“在那密密的樹叢裏,到處都安排了交警的宿營地,一時間,大有白色恐怖,讓罰單滿天飛的架勢,不少交通良民也紛紛落網,俺的一位台胞鄰居,一周內愣是在社區門口的小路上被罰兩次,$400拱手奉出不說, 還留下6點記錄,自嘲被美國警察氣成了“呆胞” 。俺在對其悲慘遭遇表示同情之餘,暗暗為自己十多年無事故的傲人駕駛紀錄竊喜....
可惜好景不長,不久前的一個傍晚,俺為資本家免費加班,回家晚了點兒, 剛出公司在十字路口往右一轉,一輛警車忽然鳴著笛呼嘯而來,嚇得俺趕快在路旁停車待命,心想,遇到麻煩了,難道是警察看見俺邊開車邊吃開會時來不及享用的三明治?可好像也沒有哪條規定說不許開車吃東西呀…… 正尋思著,一位容貌酷似俺年輕時的偶像,電影《追捕》裏的矢村警長的亞裔警察走近窗前,態度溫和地請俺出示駕駛證,俺趕忙陪著小心,詢問究竟出了什麽錯, “矢村”微笑著說:“你剛才在十字路口轉彎時右邊的刹車燈沒亮” “啊,這絕對不可能,俺的刹車燈從來沒有不亮過”,“矢村”笑著說:“女士,您的刹車燈亮不亮,你怎麽知道,你自己看得見嗎?”俺一時語塞,看俺一臉不服氣的表情,矢村”話鋒一轉: “要不,你踩刹車,我再到後麵看看”。不一會兒,他回來告訴俺說這回沒看出什麽問題,沒等俺把心放回肚子裏,“矢村”接著發難:“女士,還是要請你出示駕駛證,因為天色已晚,你沒有打開車燈”,俺心想什麽叫天色已晚? 天正大亮著呢,為什麽要開燈哪? 正想辯解,腦海裏忽然閃現N多年前考駕照時提到對開車燈的要求,好像是太陽升落前後的一小時”,於是趕快閉嘴,乖乖地雙手奉上駕照,靜等發落。不一會兒,“矢村”回來得意揚揚地對俺說:“對不起,女士,這回我不得不罰你了,因為你的駕照已經過期半年,也就是說這半年裏,你是無證駕駛,是違法的!” 啊,俺大吃一驚,沒見過這麽坑爹的呀,俺怎麽可能無證駕駛半年都不知道呢,唉,都怪駕照這東西就是設計給外人核查的,主人自己從來不看。悔不當初啊,從轉彎燈不亮到沒開車燈,再到無證駕駛,這“矢村”警長不僅完成了罰款任務,還抓到一名“罪犯”,賺翻了,可惜了俺20年無事故駕駛的英名,毀於一旦啊。看來也沒什麽好申辯的了,隻好向警察請教了如何處理後續之事,領取了俺人生的第一張真正的罰單,這時,天已全黑,對著“矢村”那張得意洋洋的臉,恨恨地道了聲晚安,怏怏地打道回府。 按照罰單上的指示,三天後俺登錄市政府的網站,找到了俺的Case #,Oh, MGD,下麵赫然寫著罰款$680, 且此類罰單不能網上繳款結案,必須得到法院出庭,聽候發落....連忙上網查詢了此類案件的處理結果,大千網絡,眾說紛紜,輕者罰款扣點,重者坐牢或是驅逐出境,俺徹底暈了,這才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想到還得花半天時間出庭,交“巨額”罰款不說,還可能有“犯罪”紀錄, 俺真是腸子都悔青了。想起俺剛到美國不久曾被警察冤枉,有過一次出庭經曆,那時俺的英文表達有限,鑒於情況複雜,俺怕說不清楚,特請了一位精通英文,諳熟交通法律,來美三十多年的香港同胞陪俺前往,到了庭上,因警方無人出庭(估計是他良心發現, 不敢現身了),法官隻問俺的姓名,住址, 就讓俺走人了,哈哈,有驚無險呐!不過,我還是永遠記得這位IBM 的老工程師,那天,有他在,俺鎮定多了!一晃十多年過去了,這回,麵對巨額罰款,俺已沒有什麽退路,打定主意,單槍匹馬上庭與“矢村”決一高低! 無獨有偶,那天中午跟同事一塊吃飯聊到俺最近倒大黴,吃罰單的悲慘遭遇,對片警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之勢頗有微詞,同事一聽,先給俺道喜了,說亞城警察夠溫和的,還給你申辯的機會,這事要擱在紐約,警察直接就給你寫三位數的罰單,還可以把你抓到警局....接著給俺講了他朋友最近在加州吃罰單的經曆,讓人哭笑不得。話說這位電腦民工周末半夜出差歸來,駕車從機場回到家,因怕開車庫門會影響家人休息,便把車泊到自家院子邊上,誰知第二天起來便收到警察壓在車窗下的罰單,上麵赫然寫著:停車不當,壓壞草坪...民工氣得仰天長嘯:就算壓壞草坪,有人Complain 嗎?那草地可是俺自個兒種的呀! 哈哈,真是“愈加之罪,何患無辭”。同理可證,這次遭遇“矢村”,他先後有三次機會罰俺,俗話說得好:事不過三,是禍俺也躲不過呀,還是認罰免災吧。唉,真是“苛警”猛於虎”啊! 後記: 因俺違規的嚴重性,交通罰單背麵的最常見的選擇:完全認罪,按要求交錢了事一說已被否決。根據網上google所得信息,正裝出庭是取勝之先決條件,俺決定認一部分罪,到交通法庭為自己辯護,再由法官裁決是非。兩周後,俺穿上翻箱倒櫃找出的多年不用的標準行頭,一件高級淺藍色白領襯衫配一條藏青色西裙,足登三寸高跟皮鞋,表情嚴肅誠懇,不帶手機,正裝出席本市XX交通法庭。大廳黑壓壓的人群裏跟俺一樣舉手要求申辯的人不多。俺們十多位上訴者很快被帶到一間小屋,坐在長椅上等候法官提審。接待俺的是一位留著長長的白胡子,慈眉善目的“聖誕老人”,他在聽完俺的陳述以及看到俺一介正裝良民+知錯就改份兒上,立馬給開了一張$70繳款單並宣布Case dismissed,讓俺交錢回家了,俺臨出門前他還開玩笑說這不是罰款,而是付給“矢村警長”檢查車燈,做文字筆錄和開罰單所花時間的報酬,俺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矢村警長”的工資大致每小時七十大刀啊。這麽說來,俺今天上法庭掙回的近$600大刀,是他的N 倍呐,哈哈,真是正裝上庭,物有所值啊。 走出法院,俺不由得心花怒放,忍不住跟家裏人打電話報喜,遠在國內的老爸一聽,送俺對聯一副以示祝賀: “戰戰兢兢出庭去,高高興興回家來,橫批:引以為戒” 5/18/2012
第二天一早,俺趕到MDV,出乎意料,沒人根究原因,工作人員讓俺交了三十五刀馬上換發了新駕照,沒想到這麽快就“贖”回了自由身,走出MDV,藍天白雲下,拂麵而來的清風讓俺心曠神怡,情緒大大好轉,心裏甚至有點感激“矢村”陰錯陽差地及時發現俺的過犯,這下好了,俺可以光明正大地在桃樹街大道上兜風了,哈哈,俺高興得太早了,沒想到,前麵還有更大的麻煩等著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