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說撞車是我的錯:對方已經完成左轉,行駛在和我逆行的主路上,我車跨線到對方路上造成撞車。他已向我的保險公司索賠。
我撞車當時以為勝券在握,手機拍照重點是車損,而沒照兩車撞後位置。對方保險公司以對方理由拒賠。我的保險公司也拒絕了對方的索賠。我後來找到證人,當時(大學生)的車就在對方的後麵,對撞車事件非常清楚。對方保險公司向證人取證,結果完全符合我方陳述。但對方保險公司對證人提出質疑,說證人都記不住我什麽時間和他聯係的。證人高中時和我子女同校,但沒有任何往來。隻臉熟。撞車時,證人車沒停。我們通過查校友錄找到證人電話,並聯係上。隻電話講了幾分鍾,證人同意作證。
一個月後,收到對方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信。感覺是吞進肚子裏一隻蒼蠅。
隻好打官司。律師隻接有身體受傷的案子。並說太晚了,否則我方百分百勝。死馬當做活馬醫,最後,有位律師願意接受案子。我從此開始身體檢查,定期按摩理療。我的保險公司給報銷所有醫療費,不長保險費。
一年以後,對方保險公司終於認輸理賠,包括修車和身體受傷補償。
我吞進肚子裏的蒼蠅終於吐出來了!
經驗和教訓:
1。不要輕信
2。不要太自信
3。做好功課
4。如果有理,不要DIY, 及時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