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如果能出示親屬病危證明的話,當天就可以拿到回美紙。我今天去當地移民局了,但是隻有一張中國醫生開的病重的證明(中英文),移民官連看都沒看就被當場被打回了。如果我明天拿到一張病危的證明的話,請問是否還能再去移民局申請呢?可能性大嗎?也是一給就一年嗎?
另外,這張證明應該怎麽寫呢?
公司計劃派我主持中國分公司,這麽好個機會我可不想錯過,現在是萬事俱備,除了回美紙的問題,請大家幫我處處主意~多謝了!
謝謝各位的幫助!那請問這樣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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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have enough time to 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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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2005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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