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老板不是上策。
首先要找律師,$恐怕不少,另外要有明確證據或證人證明你的老板就是因為你懷孕而不要你,這一般很難。同時,你的在美關係就完了,今後也很難找到工作。
2。身份不能黑。
很多B2來美的人在身份到期前申請綠卡(140和485同時遞,也同時申請老公卡)工作馬上就可找了。邊打工邊變身份(如便成H1B或F等)。
我的意見,如果你今後有望申請NIW,此次就申請超級人才(EB1),反正你今後也不會用此類。NIW 留著以後用。
要I140/485同時辦理,再加工卡,生孩子後,馬上找能給你辦H1B的雇主。
祝孩子健康,其他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