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妻2003年8月遞交RIR labor certificate,2005年4月遞交140 and 485給vermont center。
她是台灣人,幼兒園老師,工作非常穩定。我們打算2005年底結婚,然後把我加入綠卡申請中。
但我是中國大陸出生。好象我必須要等移民排期,目前是6/2002。
請問如果我加入婚姻綠卡,我是否要用未婚妻的priority date嗎?是8/2003。這樣看來,很有可能
我的移民排期未到,我未婚妻的485就批準了。大家有什麽好建議?
另外,我2001年的時候自己通過另一家公司申請了RIR labor certificate,後來被laid off,轉
成學生身份。請問我是否可以用我自己2001年的priority date去申請婚姻綠卡?
我剛剛拿到job offer,如果實在不行的話,我隻有從頭自己辦綠卡了。
嗬嗬,看來又要等個三五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