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最長時間延為5年

來源: yeyu 2005-06-01 19:05:4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23 bytes)
這段中文理解起來實在是好費勁 上麵已經說了5年內不限製出入次數 怎麽這裏又來了未滿5年 ,回國或者出境 還要超過兩年才能。。。
12個月內曾持J1在美的,那現在正在美國持J1的呢?
不管怎麽樣還是希望是真的吧, J1真的好麻煩 後悔當初沒強烈要求老板給辦H1


新研究計劃開始前十二個月內,如果申請人曾經持J-1簽證在美交流,新簽證不得發放。這條規定同樣適用於非移民,持F或J簽證的親屬和子女等。如果交流未滿五年,教授與學者回國或出境訪問,隻要時間超過兩年,就可以申請新的交流項目。境外逗留如果不滿兩年,則五年時間未滿。如果交流剛好滿四年,J-1教授學者可以申請延長到五年,或轉入新的研究計劃一年,或回國兩年,再申請新的交流項目。

所有跟帖: 

待滿5年, 回國服務兩年以後才能換成其它身份 -它的意思是說- 給 它的意思是說 發送悄悄話 (28 bytes) () 06/01/2005 postreply 1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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