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實習期最多也就半年,是不是連申請豁免的資格都沒有?那要是這樣,無法豁免,我以後就根本無法再簽其他簽證了?
2: 實習結束後就要回到中國去服務兩年。但是實習結束後,我大學的課程(在歐洲)還未結束,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麽辦?畢業後再回國進行服務可以嗎?我有點搞不懂?
3: 還有個問題,這次半年實習期結束後,我是否在將來還可以再申請J-1?(都是同一個program),那麽第二次的申請是不是必須要等第一次被豁免後再可申請,還是說直接就可以申請?那像這樣的問題呢?也需回國進行服務,對嗎?是幾年?兩年還是四年?
很著急呢!!真心向前輩們請教呀!!望給回複!
如果可以的話,前輩們是否可以留個email,我想再問些具體的情況!
多謝各位前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