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問關於“未婚妻簽證”去美國?

我在2002年7月, 未婚夫幫我申請,2002年9月, 收到INS的通知書, 說下一步進行未婚夫的背景調查. 這樣就一直等著, 到2003年的11月, 收到廣州領事館的通知書說材料已經轉到廣州, 叫我準備出生公證書, 無犯罪記錄等等. 我辦完這些寄給廣州領事館, 接下來有是漫長的等待! 直到2004年7月, 才收到廣州領事館寄來的包, 預約麵試的信. 裏麵有體檢的表格等等, 2004年8月, 與簽證官麵談之後, 馬上被通知PASS, 可以在當天下午領簽證了!
從申請到批簽證, 曆時2年.
據說未婚妻簽證很多人都被拒簽! 你要準備很多材料來證明你和未婚夫的關係, 例如合影像片,書信來往等等!
到美國之後, 在三個月後要與未婚夫結婚, 否則, 三個月滿了要出境, 結婚後要申請EAD卡和身份轉換, 所謂的申請條件綠卡, 從申請條件綠卡到審批, 要花6個月到1年不等的時間, 等你的婚姻滿兩年, 可以申請正式綠卡.
個人的意見是, 你現在直接結婚, 直接申請移民簽證, 來美國後就不需要這麽多麻煩, 到美國後就可以直接領到正式綠卡. 我問過一些婚姻關係移民的朋友, 他們無需再申請轉換身份等等麻煩的手續, INS直接把綠卡寄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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