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為學校提供了一個去美實習的名額(現在歐洲),所以要簽J-1簽證,特請教:
問題1:
和公司又聯係了一下,他們說那個J-1簽證的DS2019 form是需要美移民局和勞工部批準的,所以必須需要一段時間,至少要半年,而且申請這個表格,大概要800美金,是這樣的嗎?本人真的是不太懂。真心希望前輩們對此給個回複。
問題2:
有關J-1簽證,每個人一輩子隻能有一次簽J-1的機會是嗎?因為J-1允許在美待的時間最長可以為18個月。但如果我在美實習時間隻為6個月,那麽下次是否還有機會簽J-1,但相對可在美逗留時間則減為12個月?
問題3:
還有就是豁免的問題,還是不太懂,真對不起,再弱弱的請教的問問,如果我實習結束後按時從美國回來了,就應該不存在豁免的問題對嗎?因為我並非想留在那裏。
但前輩的意思是,如果我將來再想去美國,無論以什麽原因,都必須在提出豁免前才能再提出簽證申請是嗎?難道不是按時離開美國後,到時候就可以再提出簽證申請嗎?
很對不起,一直再問這些麻煩的問題。真的再此謝謝前輩們的幫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