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被告知至少5年才能拿到我的綠卡,所以又申請了我的F1.結果等我都畢業了,也沒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
因為看245i法律規定說2001年4月30日前人已經在美國的,等待調整身份的,可以合法居留。所以就這麽呆下來了。
的確申請綠卡的130收到通知,既然沒拒絕,就算合法在這等待。
2004年丈夫成為公民。我馬上又遞交了485。據說公民配偶時間應該更短。
結果我在2004年8月打了指紋後,11月被麵試。麵試後麵試官說麵試通過,不過FBI的指紋檢查沒出結果。說讓我回家等收通知後再去蓋章。
等到2005年2月時,已經3個月了,去local office問,在等待了5個小時後,工作人員告訴我通常麵試後3月拿綠卡,一般6個月。
我又繼續等。這不到了6個月了嗎?
又清早趕去,結果那黑人接待員一邊塗她的紅指甲,一邊隨便敲了瞧電腦,告訴我還在指紋檢查。問她那需要多久再來。她竟然說願意天天來也成。真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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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我是繼續就這麽等,還是應該尋求什麽議員之類的幫助啊。
因為這綠卡一直在辦,結果無法申請到ssn,無法考駕照,碩士畢業了4年多,也無法出去找工作(畢竟沒有工卡和社安號工作是違法的,本人膽小怕被抓住惹麻煩)
在國內和美國從來沒觸犯過任何規定,而且一個女孩子自從來美國後就讀書,之後就在家待業。這麽簡單的經曆,怎麽指紋查了8個月還沒結果呢?
我到底該怎麽辦?
你們說如果給市議員或者州議員寫信會有幫助嗎?還是會不好呢,引得移民局覺得有人幹涉他們工作,更延緩案子?
謝謝大家出個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