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

來源: sophie1225 2005-04-04 16:24:0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2 bytes)
我媽媽的簽證有效期是從2005年1月28日至2006年1月27日,並且是一年內多次往返,想請教一下如果她回國後於2006年1月27日前再次入境的話,是否能再次獲得6個月的居留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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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幫助 -- 給 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4/2005 postreply 18: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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