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我護照上的H1B簽證已過期(過期不等於無效),但這並不影響我回美國,因為據移民局官員解釋,隻要我持有效I797即可入境。我在多倫多呆了五天要返回紐約時,海關一IM officer問我護照上為何無I94?我說可能入加拿大海關時被拿掉了,於是,此人去請示其長官,被告知,必須重新辦簽證。原因並非是因為我沒有I94,(加拿大海關有權決定取走I94與否,一般短期入境會保留在護照上),而是我的過期H1B簽證上有一個章“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這個章的由來另有一段陰錯陽差的故事,這裏要說明的是,此章不等於Cancel(Cancel等於無效)。但我沒有攜帶任何證明材料說明此章由來,這幫官僚也沒耐心聽你的長篇解釋。我隻好預約11月20日去Ottawa辦簽證,期間遵照一海關黑人Officer的建議,天天給VISA預約Office打電話(CAN$2/minute),在花了US$16左右時終於碰到了一個Opening of one missed appointment on 11/17/2003。同時向律師,學校及公司要各種材料,17日順利拿到簽證並於第二天一早在老板耐心用盡之前飛回紐約。其中滋味更是一言難盡。
這裏還涉及一個第三國簽證的問題。
1. F1 status is strongly urged to go back to the mother country for re-entry VISA.
2. 第一次H1B簽證申請人(如護照上仍持F1簽證)被建議回祖國簽,但你如果已在美國取得學位,you will be welcome to apply for the VISA in the third country like Canada。
3. 故此,第二次H1B簽證申請者或有美國學位的仍可到加拿大申請簽證。
4. 如果離開美國再入境遇到麻煩求助於美國大使館時,不要婆婆媽媽解釋每個細節,盡量爭取兩句話說明你要幹什麽,這些官僚們的耐心可能在和你講話前已經被前麵的幾十上百人磨掉了。
5. 不要隻聽一個移民官的結論(特別是不利因素),要再找別人確定。比如當我嚐試走陸路(GreyHound)不通時,那Officer說根據法律我必須回中國簽證,此公真是對法律一知半解又不懂融會貫通,若非我又打電話給IM office確定,也許我現在正坐在家鄉的海邊邊看海鳥邊想著紐約房租未交車款沒清信用卡未付呢,雖然我總想著能天天到家鄉的海邊坐坐,可也得有好心情呀。
以上經驗教訓謹供大家參考!
多謝各位,我已於11月18日返回紐約
本文內容已被 [ 被困多倫多 ] 在 2004-02-03 07:13:0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