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去見律師,回來後會向大家匯報谘詢結果。不過還是希望聽到(有親身經曆的人的)更多意見:
公司A:成立兩年, corporation, 夫妻店, 雇員2.5 名 (夫, 妻半工, 中國1名員工), 去年收入(revenue)7萬, 無贏利 (profit)(估計都給自己發工資了);
公司B:其實是個人的fictitious name, 隻在city hall登記(4年前), 公司名字聽起來顯得挺大的, 無員工, 收入8萬, 贏利 6萬
申請人是碩士(MBA), 但是要用學士學位(International Business)辦.
兩個公司哪個希望大? 或者都沒希望?
如果公司A顯示在2005年希望擴大業務, 而且可以拿到第三方投資人的資金注入, 是否有幫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