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行

1。你LG的H1,是讓他在美國合法工作,也就是在公司的PAYROLL。至於公司讓他在哪工作,這純屬商業行為,和移民
問題無關。而且,不要忘了,H1是雇主給他申請的,所以,
如果有不符合法律的行為,雇主和律師承擔責任。和他沒關。
2。我過去的公司,在巴西有很多業務,我們就派這裏的consultants在巴西的客戶那裏長期工作。幾個月回來一次。這些consultants有好多老中就是H1。這邊公司給他們辦著綠卡。在巴西和在中國有什麽本質區別?
3。至於綠卡,我知道有好多人,從來就沒有來美國居住過,也拿到綠卡了。當然,他們不一定是employment base 綠卡。EB綠卡好像隻是規定你受雇用,沒有聽說有必須在哪裏居住。而且隻要你在這裏,就可以說這裏是他的permanent residence。

純屬個人意見。還是聽律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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