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4月29日提交的Outstanding Researcher I-140申請, 結果今年1月21日就批準了, 是在Vermont Center.我的背景是這樣的, 1 publication, 6 presentations, 3 papers submitted, 5 patents, chemistry master degree, working in a large paharmaceutical company, 現在我是H-1B, 我太太是: F-1. 我們非常想回國一趟, 我想可以申請: Advance Parole. 看了你們的介紹我仍然有以下疑問:
1. 我和太太如果申請得到了AP,如果使用AP回美國的話, 是否就自動放棄了現在有的: H-1B和F-1身份, 失去這個身份的危險性和不利性大嗎?如果這樣,我可不可以在申請得到了AP以後,回中國以後,再和太太到領事館申請H-1B和F-1簽證, 如果簽證被據, 我們還可以采用AP回美國, 如果成功了, 我們就可以分別采用H-1B和F-1回美, 我這樣分析對嗎?現在申請是2個月左右的時間嗎?
2.我太太現在還在學校讀PhD, 大概一年以後就可以畢業, 那麽我現在是不是最好申請一下EAD, 那樣她就可以很快有工作身份了, 這個申請, 現在大概需要多長時間?我需要和AP一起申請嗎?
就這兩個問題, 期盼您的指教。
關於Advance Parole和EAD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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