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的是婚姻綠卡拿的臨時綠卡吧?如果是,這是我的親身經曆(我有律師幫辦的,因為是公司出錢)。
在臨時綠卡到期前90天就可以寄材料申請調整為正式綠卡了。表的號碼好像是751,去移民局網站查查就找到了。其它輔助材料就大致按照你當時申請綠卡的那一套來準備,比如你和配偶的銀行帳戶單,共同財產的證明(車,房子),同居一處的證明(比如有你倆名字的水/電/電話費單等等),等等等等。
材料備齊後,一定要在臨時綠卡到期前讓移民局收到,所以要提早寄,而且一定要寄那種registered with return receipt的信。移民局收到後4-6星期(我等了1個半月)就會給你寄回來一個收據樣的信,上麵會寫你的臨時綠卡被延期一年,work and travel authorized。如果需要出美國,等有了這個以後再走,因為再入境的時候要把這個收據和你的臨時綠卡一起給邊境移民官看。
收到收據後,就踏踏實實的等批準吧。移民局說應該一年內有回複,但我等了一年半將近兩年才等到批準函(這期間移民局又自動給我寄了一封信,延長我的臨時綠卡一年)。收到批準函後,上麵就會讓你帶著你的護照,臨時綠卡,相片等等去你當地的移民局去換正式綠卡。去的時候注意跟他們核對一下你的地址,別寄丟了。這之後,有1-2星期你的正式綠卡就寄來了。正式綠卡10年一更新,地方移民局就可以更新。
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