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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已被 [ small$ ] 在 2004-02-03 07:12:2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 “34. 赴美同行人姓名、與您的關係”:
指配偶,是否父親的表上填母親的名字,母親的表上填父親的名字?Correct!

2. “37. 下列親屬中是否有人已在美國?他們是否是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請注明“在美國”或“不在美國”。如選擇“在美國”,請注明起在美國的身份(即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還是美國公民,是否正在美國訪問、留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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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157表

中文表——“1. 姓(按照拚音填寫); 2. 名(按照拚音填寫); 3. 姓名(按照漢字填寫)”;
英文表——“1. Last Name(s) (List all Spelling); 2. First Name(s) (List all Spelling); 3. Full Name (In Native Alphabet)”:
這是不是要求在中、英文表上都用拚音填“姓”和“名”,用漢字填“姓名”?Cor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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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懇請大家指教- 給 懇請大家指教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2/2003 postreply 1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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