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新的法律(SEVIS)不允許在畢業後的OPT分開來分一段一段的申請。(這也是當初我為什麽不能辦6個月的)
請問您所在什麽學校? 看來,在這個問題上學校的看法也不一致。我的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認為移民局錯判了。
有同學情況和我一模一樣卻拿到了。因為他在材料中複印了那條法律。看來,移民局的Officer很多時候都不清楚新的法令。而且,最氣人的是他們判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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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的信息看來已經過時了
-xiao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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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2005 postreply
12: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