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範毅禹律師對勞工卡解釋的疑惑

來源: 中國勞工 2005-01-07 19:09:5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86 bytes)
http://immigration.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fyy&MsgID=349

以上鏈接提到:
在1月1日前SWA所完成審核的案件會被按正常程序轉至相應的DOL Regional office處理,除非勞工部有新的指示。而不能在1月1日前完成的案件會按指示轉至相應處理中心作進一步的處理。

但是又說:
在未來,按照勞工部“First-in, First-out” 的處理原則,無論是處於Regional level還是State level 而正在審核的案件,隻要申請日期越早的就會越早被送至新的處理中心,換言之,那些來自勞工證申請嚴重堆積地方(例如加州﹐紐約﹐及新新澤西州等)的案件將被首先處理到。

我的問題是:
我的勞工卡在2004年8月通過州審批,轉到regional level. 到底我的案子會不會送到積案處理中心呢?還有,積案處理中心是對已通過州審批的案子優先,還是把所有案子一起排一個隊。排一個隊的話,州的審批不就白費了。

謝謝解釋,請勿灌水。

所有跟帖: 

回複:關於範毅禹律師對勞工卡解釋的疑惑 -中國勞工- 給 中國勞工 發送悄悄話 (6358 bytes) () 01/07/2005 postreply 20:28:10

Somebody can translate it into -klc- 給 klc 發送悄悄話 (19 bytes) () 01/08/2005 postreply 10:21:5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