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將滿18歲,我們正在考慮是否為他申請入籍。
以下是相關的背景和時間線:
我的孩子於2021年2月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綠卡)。
從2021年2月到2023年7月20日,孩子基本一直在美國居住。
孩子於2023年7月20日離開美國回中國,並於2024年7月9日返回美國。離境時間約為355天,未超過一年。
孩子在2024年7月返回美國後呆了兩個星期後,又回到中國上學。在部分假期期間會回到美國。自2025年7月起,孩子一直在美國學習和生活。
我在整個期間一直居住在美國,我們的家庭主要住所也始終在美國。
根據以上情況,我的理解是:孩子自2021年2月獲得綠卡至今已經超過五年,同時在過去五年中在美國的實際居住時間似乎也超過了30個月的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請教您以下幾個問題:
- 孩子目前是否已經符合申請入籍(N-400)的條件?
- 這355天的離境是否有可能被認為打斷連續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
- 根據您的經驗,在申請人的家庭和主要居住地始終在美國的情況下,USCIS通常如何看待大約355天的離境?
- 您是否建議現在申請N-400,還是等待一段時間再提交申請會更加穩妥?
- 對於這段較長時間的離境,我們是否需要提前準備額外的解釋或證明材料?
非常感謝您的時間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