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在中國出生,目前都是加拿大公民。太太持TN一直在美國工作已經20多年,我以前也是TN,但最近幾年轉為TD。兒子在美國出生,剛滿21歲,準備幫我們申請依親綠卡。有一個關於I-130和I-485表格Cover Letter的問題想請教各位老師:
我們準備同時(concurrently)遞交I-130和I-485表格(爸爸的I-485和兒子的I-130裝在一個信封袋裏。媽媽的I-485和兒子的I-130裝在另一個信封袋裏。然後兩個信封袋再裝在一個更大的信封袋裏)。請問各位老師哪種方式比較妥當:
在爸爸的I-485和兒子的I-130信封袋裏,附上一份總的Cover Letter(覆蓋爸爸的I-485和兒子的I-130等表格和費用)
-The cover letter is not required. But if you want to include it, this format is OK.
還是兩份單獨的Cover Letter(一份針對爸爸的I-485,另一份針對兒子的I-130)?
(媽媽的信封袋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