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你好。我申請妹妹一家F4移民 妹夫因為是黨員被拒。當時簽證官要求他補一個退黨證明(自己寫的陳述信簽證官不認可 一定要退黨證明)。我妹夫確實20多年沒有參加活動 組織關係名存實亡。不過申請退黨時,單位以沒有退黨先例為理由不給辦退黨 也不給開退黨證明。最後提供的是一個黨支部蓋公章的陳述文件,證明我妹夫多年未參加組織活動 沒交黨費,但不肯說“根據黨章,相當於退黨”。結果使館還是不認同這個陳述書,拒簽了,讓我妹夫申請豁免。我在壇子裏 在網上都查了 知道有的豁免case要等兩三年才會被review,而且主觀性很強 怎麽能說服審批人很有技巧。這種情況下 我們感覺走豁免這條路也不容易,怕不批準。我妹夫想繼續跟單位談 爭取辦成退黨。如果未來幾年內退黨成功 我們是不是還能讓我妹(綠卡)申請配偶移民?曾經被拒 但情況改變還能再次申請嗎?謝謝。
請教8老師 關於申請豁免或將來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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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c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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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25 postreply
08: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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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解釋 很有幫助。請問辦豁免有時間限製嗎?比如必須在被拒一年內提交?謝謝
-yaya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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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25 postreply
1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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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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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25 postreply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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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8老師,明白了。
-yaya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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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25 postreply
04: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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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等到你妹用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後你妹夫才能申請這個豁免
-newac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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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25 postreply
1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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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好的,多謝提醒,還真不知道有這個要求。等她和孩子入境之後再申請。
-yaya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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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25 postreply
13: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