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位請教,有相似經曆的朋友可否告訴我

本文內容已被 [ 十分困惑 ] 在 2004-02-03 07:12:0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我現在應該怎麽辦?
我目前是OPT,我新的I-20要到今年12月份開始生效,但是正式開學時間是明年1月初。我母親去年(2002年)來看過我,我想讓她明年初再過來一次。那麽我是否一定要等到開學後發出邀請比較好?還是I-20一生效就可以發出邀請?還有我母親簽證預約的時間是否也應該等到我開學後?象這種換了I-20而且又在交界的時候去簽證應該注意些什麽?希望能有類似經曆的朋友提供建議。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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