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我與美國公民結婚並於2019年5月取得綠卡,現在想申請入籍。
1. 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共有305天,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共有360天不在美國,原因是疫情以及需要照顧年邁雙親,期間我丈夫一直在美國。
2. 我在2021年第二次回中國前申請了回美證,有效期為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由於我第二次返美時離境不超過一年,因此入關時官員告訴我不需要回美證。
我的問題是:我現在申請入籍被拒絕的可能性大嗎?我看了移民局官網,如果離境不足一年,需要證明我有持續在美的意願,我可以我丈夫一直在美,且我有申請回美證,另再提供我不在境內期間有繼續付車貸。。。等證據使我入籍申請得到批準嗎?
-If you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physical presence and continuous residence, you should be fine.
麻煩老師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