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Dec B2 入境 有效到2018 June(很可能你母親沒有拿出AP紙而隻拿出了護照,這個說不清了)。I-485 自動失效。
> 2018 June 開始累積B2 overstay直到2019 Aug 離境。 一年以上overstay 10 years ban。
她的I-485到2019年3月才拒絕。I-485 pending期間(就是2019年3月之前)不應該積累unlawful presence,就算I-485被拒了。unlawful presence是看I-485實際遞交和結果決定的時候,不是看I-485是否"自動失效"。USCIS的手冊說就算I-485當初就沒有資格也是pending期間不積累unlawful presence。2019年3月到2019年離開美國的時候不到180天,所以應該沒有ban。如果沒有ban,第二次I-485拒絕是錯的,所以應該要麽reopen、要麽重新遞交I-485。這是最有希望的做法。
> 2023 用已經失效的B2再次入境,所以不應該算是legally entered, 因此不符合“美國公民直係親屬可以在美國調整身份即使原本入境身份已經失效或過期"。
這是絕對錯的。隻要你到了正式的美國入境口,移民官看到你並讓你進入,而且你沒有自稱是美國公民,就算inspected and admitted。就算你沒有簽證或其他的合法入境證件,如果移民官錯誤讓你進入或沒有問你就讓你進入,就算inspected and admitted。就算入境後沒有身份也算。看Matter of Quilantan、Matter of Areguillin、等。
> 然後申請I-601waiver並附上說明關於你母親如果不來美國對你(不是對她)造成如何巨大的感情上身體上的hardship.
這是錯的。對樓主的hardship不算,因為樓主不是他母親的配偶或父母。這個ban的移民豁免需要對那個人的配偶或父母造成extreme hardship。所以這是絕對走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