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法案放寬工作年限

來源: cdqb 2004-12-14 10:06:1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14 bytes)
回答: 關於新的移民政策對護士辦綠卡的影響!cdqb2004-12-14 09:54:08
H1-B法案放寬工作年限


  【本報記者李大玖紐約10月11日報導】美國參眾兩院最近通過 的
S2045法案放寬了H1-B簽證持有人六年限製,使得數萬名持有H- 1B工作
簽證者不必擔心在美國工作超過六年之後被迫離開美國。該 法案還對
於H-1B持有者在轉換工作等方麵給予了更寬鬆的規定。預 計克林頓總
統將於下周簽署使之成為法律。

  李滄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解釋了S2045法案的有關條款 。該
法案除了在連續三年的時間裏增加H-1B配額外,對於已經獲得 H-1B的
人也非常有利。原來規定,H-1B持有者六年期滿,如果仍舊 未獲得綠
卡,必須離開美國至少一年,然後才有可能再入境。新的 法案規定,
如果H-1B持有者正在申請轉換為永久居民身份,已經拿 到勞工紙,遞
交了外國勞工移民申請(140表格)以後,即使尚未遞 交申請轉換為永久
居民的申請(485表格),即使H-1B簽證已經滿了 六年,仍舊可以留在美
國繼續工作,並且可以每年申請延期一次, 直到最後拿到綠卡。

  對於中國留學生來說,非常有利的一項條款是大學和非贏利機 構
的雇員不受H-1B名額限製,不僅實際上增加了H-1B限額,而且使 得大
學和科硏機構有更多的機會雇用高科技硏究人員。

  新的規定取消了H-1B申請者不能轉換工作的限製,獲得綠卡後 也
不必在原公司工作一年才能離開。在規定範圍內,H-1B申請者可 以轉
換到其他公司,為新的雇主工作。條件是,申請者在原公司申 請外國
勞工移民申請(140表格)已經獲得批準,向移民局遞交永久 居民申請已
經超過六個月,可以轉換到同類工作性質的其他公司工 作。

  H-1B申請者如果尚未提出綠卡申請,希望轉換工作者,隻要符 合
H-1B規定的條件,移民局肯定會批準的情況下,H-1B持有者可以 在提
交新的申請的當天就開始工作,不必像現行規定那樣,等待新 的H-1B
批準之後,才開始工作。

  新的法規還對移民局改善工作,減少永久居民申請積壓等問題 提
出了具體要求。代表H-1B簽證持有者向國會展開遊說活動的移民 支持
網(ISN)最近幾天正在發動H-1B持有人向國會參眾兩院議員發 出感謝
信,稱這一法案的通過使得數萬名外國高技術勞工的“美國 夢成為現
實”。

http://users.cgiforme.com/yzhang/messages/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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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H1-B法案放寬工作年限,,Hahaha -克林頓總統???- 給 克林頓總統???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4/2004 postreply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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