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不是每次護照入境STAMP要交?以前的護照丟失怎麽辦?
I-94就行。因為你是職業移民類型,所以可以用INA 245(k);隻需要證明就近入境後沒有身份和非法工作時間不超過180填。不需要提供以前逗留期維持身份。
2:我在加州,丈夫有綠卡 EB1A(I-140)早批下來了。我 file485 change status. 我是不是屬於special Employee based Category and should mail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
是
還有, 如果在2月底B2過期以前還沒收到485 Receipt,在留身份合法?
隻要USCIS正式收到你的申請,你就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當然,你收到收據前不知道正式收到的日期是什麽,但是跟郵件寄到的日期差不超過幾天。)我上麵說過,你的類型,隻要USCIS在你身份過期後180天內收到你的I-485,就不會影響你的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