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給父母申請綠卡,他們現在在美國visit我,住我家,他們家庭地址可以跟我(sponsor)寫一樣的麽?這樣會不會影響之後的信息,比如他們的household人數還能隻填2麽? household收入隻算他們在國內收入?還是要算我的收入?
- 我(sponsor)的individual annual income是隻算salary還是所有包括獎金之類的收入?需要提交employment證明(有salary信息),還是W2(所有收入)?
- 關於報稅信息,如果我是跟spouse共同報稅的,spouse收入比我高,但是我個人的income已經足夠sponsor父母兩人, 這種情況下spouse填I-864A表會更好麽?主要是federal稅表上顯示的household annual income比我個人的income要多,會不會引起confusion?
- 如果spouse填I-864A表,父母材料分別在兩個不同package,所有表格分別準備兩份,給每個父母準備的這個I-864A表裏的Intending immigrant number 填1還是2(父母同時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