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看了您回答關於I-864表格的問題,都是主張給父母各填一份。可是如果同時勾選Part 3, Box 1 Yes 和 Box 2, 再填入4a - 8 for Family Member 1, 不是就同時擔保了父母兩個人了,一份就夠了啊?請問為什麽要各填一份?
Part 3 box 2說的family member的意思是I-130的副申請人(derivative beneficiary)。但是Immediate Relative類型(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和未婚21歲以下孩子)不能有副申請人。這就是為什麽你要分開給兩位父母各填一份I-130,因為他們都是自己的I-130的主申請人。Part 3 box 2上寫“(Do not include any relative listed on a separate visa petition.)”。因為你另一位父母是另一份I-130申請的,所以不包括在這裏。Part 3 box 2和3都不應該打勾。每份I-130必須有一份I-864。
問題2:這個表格設計好像有問題,因為無論哪種填法,當你輸入1或2在Part 3, Box 29,理論上應該auto-populate到Part 5, Box 1, 可是實際情況是在電腦上填的時候,Part 5, Box 1 是死的空白格子,既不自動抓Box 29的數字,也不讓你手動打入,請問為什麽會這樣,是需要打印出來手填嗎?而且Part 5, Box 8也不會自動加總數,而是顯示1,無法刪除,真的很頭大,怎麽弄這一部分?無法在電腦上直接輸入的地方還有Part 6, Box 1-4以及Part 6, Box 20. 難道我電腦有問題,我用兩台不同的電腦試驗,都是同樣的問題。
你試試用Adobe Acrobat Reader填,打開JavaScript。如果不行,可以用手填。
問題3:如果填表本人既是Sponsor, 是不是Part 9, 10 就可以空著不管了?
對。可以填個"N/A"表明你沒有忘記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