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去年11月給父母同時分別提交了各自的兩份485申請,爸爸一份,媽媽一份。12月我父母就同時收到通知去打指紋了。之後一直沒消息,直到最近收到USCIS的一封信,要求重新提交我媽媽的Form 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我爸爸的沒有要求。請看下麵這封信。
我social security number肯定寫了,我也記得當時表格簽名了。請問是哪裏錯了呢?Sponsor's household size我爸爸和媽媽的表格上都填的是同一個數字,我媽媽的表格沒算我爸爸,我爸爸的表格沒算我媽媽。是不是那裏出錯了呢?
太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