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準備境內申請父母移民, 我和我先生都是自雇, 聯合報稅, 關於經濟擔保的問題,
1) 我們2020,2021年的收入不夠擔保要求, 2022年的收入是高於擔保線的, 是否提供2022一年的tax return 就可以了?
2) 銀行存款,股票都是在我一個人名下, 雖然我們是聯合報稅, 但我們夫妻的schedule C( form 1040) 是分開的, 各有各的, 我先生在schedule C 上的收入很低, 所以這樣的情況, 是否我先生還需要填寫 I-864A呢? 還是我本人提交I-864 就可以了?
先謝謝了!